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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与审计冲突怎么办,工程结算与工程审计冲突以那个结果为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6 14:39:23 编辑:八论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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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与工程审计冲突以那个结果为准

甲乙方之间结算按 工程结算。。 对外按工程审计 娃哈哈
合同里面有没有写以审计结果为准嘛?
应该经工程审计后再办理甲乙双方工程结算,你们程序反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工程结算与工程审计冲突以那个结果为准

2,建筑施工中甲方未能及时审核乙方的结算书造成后果的乙方应怎样

1、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上述文件中,前两个文件就逾期不答复竣工结算报告的,直接视同发包人认可,这与最后一个文件规定只有在存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逾期不答复竣工结算报告才视同发包人认可是有抵触的。性质上前两个文件属于规章,最后一个文件属于司法解释,在效力层次上司法解释出于更高地位。因此,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很难直接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2、如果合同中果真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可以依照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33条要求发包方支付利息,当然也可以起诉要求结算并赔偿损失。

建筑施工中甲方未能及时审核乙方的结算书造成后果的乙方应怎样

3,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最长见的就是当事人协商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调解、仲裁或者起诉的方法。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多方协商解决,根据文件进行理论(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作联系单\建设局发布的文件等),在监理及审计的协调下看能不能解决掉.实在不行的话只能按照工程纠纷提诉~~~~~~~~~~~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其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要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调解、协商、仲裁、起诉。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4,承包方与业主已完成结算并双方及业主委托审计单位都已签字盖章

国家项目有国家投资审计规定,没有经过国家审计部的结算,行政法权大,你只有执行。实际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民商法约束,任何一方部的更改除非证明有恶意,但是实际是双方已经认可结果应该执行。但是实际上都是业主起了主意,业主如果没有在合同上约定经由中介审定值作为结算价款,审计只作为内资料作为吸取教训之用不能约束第三方和建设方。民商法看合同约定处理,行政法看审计权力范围,总之中国建筑市场民商法和行政法冲突较多。你的情况属于民商法范畴,要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以中介审定结果作为依据可以不执行。即使甲方代表错了自己负责内部吸取教训不得约束建设方,除非恶意串通等因素之外。
1、我手头有四川省的结算规定,不知对你有无帮助: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2、你应该仔细看看清单规范相关条文。
国家项目有国家投资审计规定,没有经过国家审计部的结算,行政法权大,你只有执行。实际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民商法约束,任何一方部的更改除非证明有恶意,但是实际是双方已经认可结果应该执行。但是实际上都是业主起了主意,业主如果没有在合同上约定经由中介审定值作为结算价款,审计只作为内资料作为吸取教训之用不能约束第三方和建设方。

5,怎样解决项目经理和审计官员之间的冲突

您问怎样解决项目经理和审计官员之间的冲突? 答:首先双方必须各自让步; 1、审计官员您一定要放掉您的官架子、说话音调放低一点,语气和气点、业务谦虚点、让对方多说点、项目经理他们毕竟是工人、他们在一线与天斗、与砖、瓦、沙、石、灰斗,太不容易了,您们千万要尊重他们的劳动,没有不好办的事; 2、项目经理,您们的施工现场经验是多一点、掌握的基础资料充分一点、建筑术语强一点,但是您们千万不要只以为是,您们还要知道自己掌握的政策少一点,审计他们也是人,他们会同情搭理的,双方都这么认识问题,还有什么不能办地。
1.拟定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制订企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费用预算 2.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 3.组织实施财务审计、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经营活动遵守法规审计、管理人员离职审计、内控流程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4.针对各项审计工作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整改建议及阶段性审计总结,并督促审计结论和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工作 5.组织企业内控体系的设计与建设,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 6.组织对下属企业和控股企业开展经营审计工作 7.根据审计工作计划,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8.负责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管理和对下属企业审计部门进行指导

6,请问我是审计部门签的合同是一口价70万 但是工程延期1年多

需要根据延期的具体情况适用相对应的处理依据,例如,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工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竣工的,施工方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施工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对建设方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付。又如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可依据情势变更的原理,并结合具体案情,适用《合同法》第六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予以处理。按照《合同法》以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施工方延期交付项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工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建筑物租金标准确定。
这要看你们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方交付完整审计资料的期限,对方没有违约不承担你方增加的费用,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中国法律讲的是事实,签署的是一口价,工期延误肯定是有原因的,那么就应该根据原因来判定那方的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也应根据责任归咎来判定。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各方自负(自己承担)工程建设中,凡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均可向甲方提出索赔,索赔主要是2个方面,1费用,2工期。
这要看你们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方交付完整审计资料的期限,对方没有违约不承担你方增加的费用,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政府投资的工程没有竣工验收项目单位要求审计请问审计后建设

一、健全审计规章制度 工程主管、财务审计职能部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图纸设计、工程发包、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财务付款等方面都要制定出相应的内控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减少和避免各种错误的发生。 二、注重审计证据的收集 证据的收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关系到一项审计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实际作用,因而收集证据时对审计人员的要求如下: (1)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2)坚持周密严谨的作风和合理谨慎的态度。防止疏忽大意,防止重要事项的遗漏,防止浮于事物的表面。要坚持按照规范去做,不能随意从简求快,放弃应实施的审核程序和手续。对于难点和疑点深入调查分析取证,不能掉以轻心,流于形式和表面。 (3)选择科学合理的取证方法是确保证据质量的关键。不同类型的审计,不同审计程序,不同审计事项,都会要求选用不同的审计取证方法。 (4)要对审计证据进行综合、汇总,并对各个审计事项及总体形成审核结论。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要从个别到全面、从表面到本质,逐渐形成对事项的结论,为做出审计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把握合同签订关 在有些建筑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对合同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够,签订合同时对条款没有仔细推敲。造成合同条款不齐全、不严密、活口太多,使得合同流于形式。如某工程预算造价低,工期较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合同造价采用大包干,却没有明确包干范围及合同价可调的情况,到结算时,由于施工期间材料大幅涨价,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包干造价较多,于是施工单位要求追加工程结算价款,建设单位则以合同包干为由不同意追加工程款,双方发生了分歧、争执,为什么双方不在签订合同时把条款写得更全面严密一些,其理由就是合同金额小,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结果导致了合同争议,最终造成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的困难。因此,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合法、有效,要维护双方的权益,合同要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由法人单位盖章,只有这样,才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在签订合同时,特别要注重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支付进度款、验收、签证变更等内容。 四、加强合同审计 工程合同是明确工程审计的法律依据,也是控制核算投资的有效办法,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计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计: (1)工程项目合同价的审计。在审计合同价中要搞清楚其价格是中标价还是中标后的让利价。 (2)工程量增减计价的审计。近几年来,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经常发生。因此,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很大,结算价格与合同价相差较大,审计过程中必须逐项核实。 (3)工程款及进度款支付的审计。重点是付款比例的确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工程付超或者付平,影响工程项目的决算,避免施工队长期不结算,导致固定资产移交困难。 (4)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的审计。在隐蔽工程开工前以及完工后都要有3人以上的签证,并附有说明原因的图纸,防止人情关和不负责任的态度。 (5)对材料价格签证的审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凡是没有监督单位参加市场调查而认定的材料价格,只能作为暂定价或者最高限价,仅供决算时参考,不作材料结算价格的依据。 (6)保修条款的审计。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款执行。 (7)发生工程质量争议或其他纠纷处理问题的审计。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出现质量纠纷或其他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向合同执行地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严格把握签证审核关 按有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是对合同的补充。视为合同的组成都分,如签证、会议纪要等,签证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发生矛盾时,应按签证执行。但并不是所有签证审核时都能照搬照用,在具体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应对签证程序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正确应用。首先应检查签证的签字或盖章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其次应认真分析签证内容是否客观公正,目前许多项目中,乱签证现象比较严重,该签的签,不该签的也签,使合同外增加费用太多。为了避免不合理签证造成投资增加,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要学会运用逻辑推理的办法,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认真分析签证内容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合理的签证坚决不能采用。分析签证内容时,可配备一些常规检测器材到现场进行实测分析,也可以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来确认签证数据是否客观公正,有无重大偏离,现场签证事件的责任方是谁,是否属于合同允许调整的范围等等,只有合法、客观、公正的签证才有效,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六、正确把握结算审核内容 工程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凡是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所有资料,都是结算的依据,对工程造价都会产生影响。工程结算审计时,要以合同为依据,正确把握审核内容,突出重点,首先要查看、熟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台同、协议、文件、施工图、签证单等,然后依据有关规则,按照竣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图集等进行工程量计算,并与施工单位报送的计算书进行比较。原则上应进行逐项审计,有时也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抽样审计,抽样时应选取单价高、工程量大、在整个项目中有意义的样本,工程量计算及内容清楚后,应审查定额套用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准确合理,定额换算是否准确,补充单价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测算。实际材料价格与定额有差额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最后还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费率执行,有无巧列名目,乱计费,乱摊费用的现象。 七、加强工程竣工审计 为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应遵循以下审计程序,从而达到合理公正的审计效果。首先是收集相关资料,工程结算资料、与指标完成的相关资料、与财务、成本状况相关的会计资料等都要完整齐全。其次就是具体审计程序方面,债权核实、债务核实、工程收支核实等都要一一做到。最后就是审计报告的编写,审计报告结构要规范,内容要完整,并做出公正的结论。 八、合理开展合作审计 对大型项目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实行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审计的办法,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解决施工企业内审人力不足和专业人才缺乏的矛盾,提高审计速度和审计质量;二是社会中介机构是具有专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内审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审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弥补了自审法律效力相对较低的缺陷和不足;三是由内审人员参加审计,可以监督审计全过程和审计结果,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一些社会审计受经济利益驱动对审计结果折扣较大,影响审计质量;四是可以降低审计费用。 九、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进行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审计计算工作量和重复手工劳动量也很大,应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可针对具体项目应用成熟的软件如工程量自动计算软件、钢筋计算软件、预算套价软件,避免重算、漏算和租算。当然,软件只是种工具,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计算机软件的优势与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判断能力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工程结算审计在效率和质量上取得突破。另外,工程审计时,材料价格是重点,价格的套用除了国家颁布的定额、地方政府定期发布的信息造价和有关文件外,审计人员应经常了解建材的市场价格,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审计。这是获取审计信息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审计部门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本部门信息网页,经常收集各种材料价格及时输入网页,积累资料,以备日后审计查看。因为一般都是事后审计,大型工程最少一年后才能审计,而且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审计时再到市场调查很难确认价格的合理性。
审计后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文章TAG:合同法与审计冲突怎么办合同合同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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