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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怎么做账,工程款结算怎么入账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23 11:22:07 编辑:八论文 手机版

1,工程款结算怎么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工程款结算怎么入账

2,工程完工结算应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发包方作分录借:工程结算—某项工程贷:应付账款—某项工程(分包单位)分包方作分录借:应收账款—某项工程(发包单位)贷:工程结算—某项工程

工程完工结算应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3,工程结算的会计科目该如何填写

结算方式一般有支票 就写支票号 汇款就写回单号但现大会计大多不写 对上账就ok啦 作用不大右上角的字号是收付转多少多少号 通用记账凭证也不用写 只写个凭证编号就ok
建设单位应该设置工程施工科目,通常工期较长的要按进度核算,对方付款也一样。你方出具按进度的工程结算单,经对方审核后,给你方付款,你收到的实际金额作为预收款项。工程完工时,再转出。

工程结算的会计科目该如何填写

4,建筑业收到的结算工程款会计怎么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工程进度款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的账务处理:一、科目核算(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二、科目可按建造进行明细核算。三、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四、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建造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期末,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之差,若为正,表示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若为负,表示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列示。

5,怎样处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帐务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都是作为中转科目,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收入和毛利。由于收入成本的确认是按进度或比例来算,因此会导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占总收入的比例差异,所以才通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来中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借记原材料、应付薪酬等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根据确认收入成本的差额计算 工程结算,根据收到的工程款记录,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对冲分录的公式简单看成,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即如果合同赚钱,成本+毛利=收款,如果合同亏损,成本-损失=收款 简单举个例子,某工程项目,总价1000万,预计成本800万,1月1日开工,12月31日完工。约定1月1日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完工付700万. 1月1日收到300万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工程结算 300 6月30日,实际发生成本400万,预计项目完工进度5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12月31日完工,收到剩余700万 借:银行存款 700 贷:工程结算 700 项目完工,实际累计发生成本750万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5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对冲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 1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50 —合同毛利 250 实际做题过程中情况会复杂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1.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都是作为中转科目,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收入和毛利。2. 由于收入成本的确认是按进度或比例来算,因此会导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占总收入的比例差异,所以才通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来中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借记原材料、应付薪酬等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根据确认收入成本的差额计算 工程结算,根据收到的工程款记录,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对冲分录的公式简单看成,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工程结算。3. 即如果合同赚钱,成本+毛利=收款,如果合同亏损,成本-损失=收款

6,工程账怎么做账知识

一.关于工程施工的会计分录:1.完成工程进度产值时:借:应收账款:**单位贷:工程结算:**工程2.确认合同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二.结算工程进度款,1.凭工程进度决算做:借:在建工程—**工程队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工程完工后补付工程款:凭审定的工程决算书:借:在建工程—某工程队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借:固定资产——某厂房 贷:在建工程——某工程三.对 银行存款或者现金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产值确认后,确认合同毛利,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与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1.每月根据确认的产值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2.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3.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4.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等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四.工程结算 参照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五.工程决算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你怎么交接的?现金交接不清点的吗?现在找谁说去,多出来的1000元要么自己拿掉,要么汇报给你们领导去。至于差旅费,你借1000出去的时候做账了没?做了,那就是:借:管理费用(看具体情况进具体费用)——差旅费 15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 银行存款 500如果你当初没做账,那就把上面的其他应收款改成现金。

7,如何理解工程结算这个科目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的意义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结算的方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的拨付与扣还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为: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交付工程进度款。 竣工验收及其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的含义及要求。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②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③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⑥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决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2)竣工结算方式。   结算书以施工单位为主进行编制。目前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①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②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③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④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结算时你和对方结算的时候才有的科目 本期结算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在你支付那些工程项目的费用例如工人工资 材料费用等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工资 原材料 等等科目 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才能完工的话 你就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没有跨年在本年开工本年就完成了 当然就不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了 然后再你最后工程完工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   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各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2.“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   (1)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2)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结转“工程结算”   与“工程施工”的书面证明。      二、“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关系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转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2.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多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3. 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   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同法,平时办理结算价款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于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但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按工程项目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或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此时应注意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应纳税金的影响。   4.“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之间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对应关系。   处理日常业务时,应注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之间的对应。在没有发生合同预计损失的情况下,合同完工后,同一核算对象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累计发生额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的累计发生额通常是一致的(未考虑工程完工后处理残废料收入的影响),避免出现确认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一致的现象。      三、“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在会计报表中的应用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制定加速资金周转措施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可以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属于成本类。它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例如: 1、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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