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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法不责众论文,谈谈你对法不责众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句话的理解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05 13:42:54 编辑:八论文 手机版

1,谈谈你对法不责众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句话的理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法律原则,一般含义为,平等保护,平等的处罚,实践中要同等情况,同样处理,同案同判,不能因为财产、民族、职业等而区别对待、看人下菜。

谈谈你对法不责众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句话的理解

2,如何理解法不责众

法不责众心理.“法不责众”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其大意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虽然在法理上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如何理解法不责众

3,你怎么看待法不治众

公正公平就不会出现“法不治众”,是大众有不按法来的,不是不公正,就是不公平。就这两点。
众就是法。
法不责众不是不想责 而是人员太多 责众的结果很可能是责众不成反被众人打压

你怎么看待法不治众

4,如果法不责众何解

法不责众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原则,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不去犯法,而不是等他人犯法后再去惩罚。法律贵在具有可操作性,令易行,禁易止。如果所立之法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说明所立法律本身有问题!需要修改。因为惩罚总是针对少数人的,不是针对大多数的。
如果太多的人一起犯的法,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追究!

5,怎么样理解法不责众

你说的是啊!不过,现实中不应该的却当做应该来做的事情也太多了!反之亦然!但你对此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法吗?不知道你听说过“众怒难犯”这句话吗?正负是不敢惹众怒的啊!尤其是在一些敏感的时期。正负做事情从来就要适当的考虑民意,在很多时候,正负为了从大局出发就只好牺牲一些个人的利益了。"永不处理的话,社会不会混乱?"永不处理的话,社会就不会混乱!如果一定要处理的话,社会才会混乱!正负的高参们深谙此理!同时这种“不处理的处理”方式或策略也能够让民愤尽可能地从对正负的怒气转移到那些暴富者的身上,正负又何乐而不为呢?

6,法不责众背后的法律精神是什么呢

从法律的本质来分析,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维持国家稳定、维护谁会秩序、维护民族团结等等。在我国,统治阶级就是工人阶级,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法不责众,因为法律维护的就是“众”的利益。当个体侵犯集体、他人利益时,法律要维护正义、维护公民正当利益;但当集体都违反这种秩序时,说明这种秩序的不合理、说明法律的过时。法不责众,如果所立之法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说明所立法律本身有问题!需要修改。因为惩罚总是针对少数人的,不是针对大多数的。
法不责众是一些人的认识,和法治精神是背道而驰的,至少在法学上没有理论依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并不存在法不责众,当然这是纯理论上的
是公众利益!法律的公正、公平的基础就是来源于公众对公正、公平的一种评价,如果对某一事件公众的价值观与法律有冲突时,以考虑公众的价值取向为首位,体现法不责众。现行我国司法实践中,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朋友,建议您与指导老师讨论一下这个论题,以便您收集资料和展开写作;如果您是自己写的话,建议您选择较小的问题,这样写更容易入手。
法不责众的众不能做狭义分析 责众的众是指大多数人法不责众的责更要详细分析 不能做约束分析而要做与众的意志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分析法不责众不应该放在特殊时代背景来分析 法是维护统治的工具而责众必然导致统治的根基遭受动荡!而这是违背任何一个时代的立法本意的情况

7,法不责众你怎么看

“红灯停,绿灯行”,连孩子都懂的道理,在许多大人那里,却始终是“一纸空文”。尽管我市出台了新的交通法,其中明文规定:行人闯红灯,要处以5-50元的罚款。然而行人随意闯红灯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到底人们是何种心理呢?记者昨天在采访中,竟然听到了这样的回答:“别人都过,我不过,多傻呀!我就不信警察能把这么多人每人罚50块”。  新交管法实施已经2个多月了,这2个月来,记者无数次穿越古城的大街小巷,却无数次看到这样一幕:穿着黄色衣服的交通协管人员,一边吹着哨子,一边摇着小旗,“阻截”着预闯红灯的人,有的协管员干脆直接走到行人面前,用身体进行阻拦。即便如此,仍有一些人只要稍有空子,就一路小跑地穿过了车流。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十字路口,若是没有协管人员,红绿灯更是成了摆设。  竹笆市路口直对着鼓楼,为了方便行人过马路,马路中间的隔栏被打通了一部分,专供行人行走,而且在马路边的红绿灯杆上设了专用按钮,行人过马路,只需按一下,红灯就会变成绿灯。然而,无论记者什么时候经过这里,看到的总是拥挤的人流,任凭司机怎么按喇叭,行人总要想方设法侧着身子从车与车之间挤过去。一个人过去了,其他人自然不甘落后。就这样,一条宽宽敞敞的西大街,就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十字路口,经常被堵得水泄不通。  昨天,在竹笆市、南梢门等几个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记者随意访问了几位市民对闯红灯的看法。大家的回答是五花八门。在南梢门十字,交通协管员向所有站在原地等红灯的人笔直地敬了个礼,嘴里还说着:“向遵守交通规则的群众致敬。”然而在协管员转身维护秩序的刹那,一位急不可耐的男士却火速穿过了车流。当他行至马路中间时,还是被川流不息的车辆困在原地。绿灯放行后,记者发现,他的步伐也仅比等红灯的人快2步而已。对这2步,这位男士的说法却令人哭笑不得,“反正我不走,别人也会走”。另一位闯红灯的女士更是振振有辞:“那么多违章的机动车,警察都管不过来,哪有功夫管咱们呀!”对闯红灯的危险性,部分行人也十分漠视,有的说,只要自己小心点就行了,有的则更干脆:“没关系,料想司机不敢上来撞我!”  这些回答,归结起来就一句:“大家都这么做了,我为什么不行。有道是法不责众”。这样的一句“法不责众”似乎把责任的皮球推到了警察身上,然而真正的“法责众”又如何能做到。  一位自称从不闯红灯的女士给“法责众”出了个点子。她说,既然报纸和电视经常性曝光违规的机动车辆,为何不能将摄像头摄下的违规行人也通过媒体曝光出来呢?这位女士的想法让人听上去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痛心。西安的角角落落到处有条幅提醒着:我文明,西安文明。我进步,西安进步。难道我们的道德底线最终要靠曝光来维持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犯罪,都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以彰显法律的权威。否则,依法治国就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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