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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孤儿申请书怎么写,孤儿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30 08:43:03 编辑:八论文 手机版

1,孤儿申请书怎么写

先拿证据吧,其它好写。比如父母,亲戚怎么回事,你住址。

孤儿申请书怎么写

2,孤儿补助申请书范文

可以
有一对农村儿女孩,分别是11岁和9岁,她们的妈妈离家出走多年,爸爸去年病逝,现在是奶奶照顾她们,她们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找村干部不就得了。

孤儿补助申请书范文

3,孤儿申请书

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式样) 来源: 湘潭岳塘民政 时间: 2012-07-18 07:50 ××村(居)委会(或: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本人名叫×××,男(女),居住在××区××乡(街道)××村(居)××组(号),身份证号码为××,为××监护人,与××是××亲属(或近亲属)关系。他(她)于×年×月×日出生,户籍在××区××乡(街道)××村(居)××组(号),××××××(此处简述他(她)父母相关情况),××于×年×月×日起在我家养育。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 申请人××× 二〇 年 月 日
我是一名孤儿。我想知道怎么填写申请书,帮帮我。

孤儿申请书

4,孤儿证申请书范文

能不能办理孤儿证要看你是否符合领取孤儿证的条件。一、孤儿的认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当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当地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 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三、孤儿的审批程序 可由本人(无行为能力者,可由监护人代写)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提供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填写《孤儿社会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当地民政局审核同意,报市民政局审批。 四、对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收回《孤儿证》,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1、已年满十八周岁的; 2、被依法收养的;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有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4、户口已调离的。 具体的叙述下情况就好吧

5,收养孤儿的申请书怎么写有怎么样的格式

给你个范文吧!呵呵送养人:卢×文,男,××省××县,1945年出生,教师,住××市××路×号,被收养人生父。 李×英,女,××省××县,1947年出生,教师,住址同上,被收养人生母。 收养人:李×明,男,××省××县,1940年出生,职员,住××市××路×号。 陈×芳,女,××省××县,1939年出生,医生,住址同上。 被收养人:卢×辉,男,××省××县,1977年出生,住××市××路×号。 收养人李×明是送养人李×英的胞兄。李×明同陈×芳结婚后,一直无生育。而卢×文、李×英又是多子女户,有三男一女。经协议,卢、李夫妇愿将他们的幼子卢×辉过继给李、陈夫妇为养子,被收养人也表示愿意。一致协议如下: 一、被收养人卢×辉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为李×明、陈×芳的养子; 二、卢×辉改名为李×辉; 三、卢×辉以父母称呼其养父母; 四、今后,上列三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所规定的收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李×明、陈×芳对卢×辉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卢×辉今后应对李×明、陈×芳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 卢×辉应听从养父母的教育,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品德。 立收养协议书人: 卢×文(签名盖章) 李×英(签名盖章) 李×明(签名盖章) 陈×芳(签名盖章) 卢×辉(按手指印) 证明人: 邱××(签名盖章) 胡××(签名盖章) 19××年×月×日

6,孤儿如何写低保申请书范文大神们帮帮忙

只有找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的同胞就可以了,具体他会教你的,因为每个地方的低保政策都有点不同,唯有当地的村委会最清楚!如果你是孤儿的话,就要有相关证明,到派出所等地方,那点人口证明!如果你是未成年的话,就找到监护人帮忙!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都可以!还要写申请书,具体可以上网找的! 建议你先找到村的相关同志!
你好!只有找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的同胞就可以了,具体他会教你的,因为每个地方的低保政策都有点不同,唯有当地的村委会最清楚!如果你是孤儿的话,就要有相关证明,到派出所等地方,那点人口证明!如果你是未成年的话,就找到监护人帮忙!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都可以!还要写申请书,具体可以上网找的! 建议你先找到村的相关同志!如有疑问,请追问。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 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7,孤儿向某校申请帮助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 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先拿证据吧,其它好写。比如父母,亲戚怎么回事,你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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