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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怎么管安全吗,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要求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20 06:38:58 编辑:八论文 手机版

1,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要求

熟悉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紧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方式

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要求

2,如何做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运输业我不懂 不过 做好一样工作 你首先得对它了如指掌 你这样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不能发生的 就是你极力避免的 还有就是让你所管理的人 对你的要求都做到令行禁止 对于你的上司 要让他明白你的价值就行了 管理运输业 管理二字很重要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工作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课题。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首先要想搞好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必须在思想上高度引起重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团结一致、齐抓共管,必须明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企业长期的工作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长兴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和启发企业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浓厚的“遵章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让大家深切感受到安全时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因此只有通过我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我们道路运输企业工作安全、有序、畅通,才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责任落实是重点  为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并落实好责任,教育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经常认真回顾和总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查漏补缺。及时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以及各类安全统计台帐进行合理规范的修改、调整和签订。使企业内部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间的工作紧紧相扣,安全责任层层加以落实,真正对安全生产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同时,也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患意识和责任意 识,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促进道路运输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如何做好铁路运输本单位安全工作 ...首先是提高机车乘务员的业务素质。制定规章制度。 ...

如何做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3,公交企业如何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调研报告

1、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主任、分管安全工作和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副职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直属单位和基层路队(车间)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起严密的安全生产三级管理网络。 2、年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作为集团公司行政一号文下发。集团公司每年同各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个人及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保证责任目标的圆满完成。 3、集团公司制定实施涉及安全管理、检查、评价、处理、处置等17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青岛公交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办法、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办法、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恶劣天气公交运行应急保障预案、电车线网险情及事故运行应急保障预案、公交旅游车安全管理工作措施、驾驶员交通违章内部记分办法、营运车辆分类定位停放管理规定等,推动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严格三级安全会议制度。集团公司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直属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二次安全例会;各基层路队(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建立会议、学习台帐,会议出勤,专人负责。 5、严格三级2 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干部带班制度。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6、利用每周安全学习和每月16日的“安全生产宣传日”,结合城市文明交通“三让”要求,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理念、安全知识、事故分析等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同时,各基层路队(车间)要将学习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打印张贴在公示栏或醒目位置,提高安全教育的持续效应。 7、根据企业发展和安全形势的需要,调整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编制,修订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进行安全管理人员综合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安全管理人员在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 8、严格执行驾驶员爱车例保和车辆出入库检查“双方签字”制度以及交接班“双见面”制度。 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特别是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传动、低压报警器等方面,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出入库检查人员有权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强制停运措施。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切实把好运行安全源头关。 9、实行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化管理。对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微机。同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会议,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处罚,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0、公交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形势的稳定和好转,既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组织和建立健全与当前安全形势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又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公交企业如何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调研报告

4,客车企业该如何控制产品质量

鉴于此,如何控制好客车零部件及制作的质量,是客车质量的重中之重。 一、如何提高零部件的质量问题? 据观察,我国与发达国家生产汽车的质量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用零部件质量的差异。作为主机厂,如何选用零部件厂商、如何控制选用零部件质量、如何淘汰零部件厂商是每一个主机厂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 目前的很多主机厂对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只是一味的考核供应商,单纯地将质量考核放在质量管理的第一位。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这种现象,就是每当质量考核过后,供应商短期内会提供质量较好的零部件,一旦风声过后就会出现质量反弹,因供应商要冲抵相应质量罚款,以至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零部件质量甚至还不如考核前,然后主机厂再度考核,如此反复,就进入了零部件质量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究其原因,是主机厂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环,即配套厂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很多主机厂在选用配套单位时对供应商都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是主机厂审核人员到了配套厂被热情招待一番就打发回去应付审核报告了。供应商和主机厂如此配套后所供的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后,再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也就进入了上述的恶性循环。 要提高零部件的质量问题,首先,就要在首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就严格把关,主机厂委派道德修养、专业素质较高的主要负责人到配套厂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坚决予以淘汰,避免不合格产品装配到车辆上流入市场;其次,主机厂应定期到配套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预防其所供零部件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最后,在选用的零部件在装配和市场上出现质量故障比率超出正常范围后,主机厂要积极带领配套厂查找问题原因,原因明确后,要求供应商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供应商,取消其配套资格,并依据合同向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总之,打造不出运作精良的配套体系,就不可能成为客车行业的领头羊。 二、如何控制客车的制作精细度? 目前,国内很多的客车厂家为方便管理都将很多制造工序进行外包,即由外包队对客车一些制造工序进行操作,其劳务费的结算方式是依据外包队所制作车辆的台数进行包干结算。那么这势必导致制作质量的考核罚款与其劳务结算脱钩,而导致包工队忽略制作的精细化,只重视生产的客车台数,相应的质量罚款易导致外包队认为是额外处罚的金额,而导致提起质量就是罚款,提起质量就扣钱。 鉴于此,主机厂除要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执行力度。那么,主机厂倒不如在每台车给外包队的劳务费中分出一部分(如:10%或20%)作为质量制作保证金,将每台车在制作的过程中质检员扣除质量分的平均分值作为界限,超出平均分值的车辆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低于平均分值的车辆全额支付。主机厂只需在根据制作质量的好坏程度调整单台车辆的质量制作保证金额即可,以充分调度外包队的质量意识。 总之,企业只有营销才能实现利润,其余一切都是成本。但是,每台客车的质量好坏除会影响到企业成本的是否浪费外,还关乎到几十乃至上百人的生命安全,这不得不要求我们每一个客车人予以深思。
没看懂什么意思?

5,运输公司安全教育文章怎么写

一、重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轻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对现行的交通法规不甚了解,不自觉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二是部分公民知道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但缺乏执行交通法规自觉性而有意违背法规;三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对骑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章管理时紧时松,对行人违章管理的不到位,使一些遵守交通规章不坚定的公民产生动摇而加入到违章行列。从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看,不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节省乘车费用,搭乘手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小型货车及单位自备车等非客运工具有关,这些车辆大多超载、车辆技术性能和稳定性能差,不符合客运条件,驾驶员技术素质低。二、重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轻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根据客运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对象的特殊性,适当提高了其市场准入条件、驾驶人从业条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准等,而对普通货运没有特殊要求;客运企业设立的门槛比较严格,货运企业的设立相对放开。客运企业过去大多隶属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即使现在客运企业改制后,不少地方仍然把客运企业的安全情况作为考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容之一,因而交通运输部门对其检查指导相对较多,而货运企业特别是普货企业,由于其分散在各行各业,安全管理一般由过去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个体货运者除违章行驶、违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部分地方将其安全责任明确给乡镇政府或街道,但实际上也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高度重视货运安全管理,把货运安全放到道路运输安全全局中去思考,适当提高普通货运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的技术标准和从业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加强对货运的运输安全监管,是当前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三、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轻车主安全教育。目前运输企业大多实行线路承包或单车承包的经营方式,采取“一般事故由车主负责赔偿,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车队)负责赔偿,特大事故由企业统筹赔偿”的办法,表面上,把不安全行车损失造成的风险落实到了车头,实际上也弱化了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员选择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在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车主的安全教育,对因授意或强行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也应一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承包(线路使用)合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权威。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和造成重特大道路事故情况,收回客运企业线路经营权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四、重证件审验,轻过程控制。对当地部分运输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新录用驾驶员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率约占同期总事故率的35%-55%。分析其原因,一是实际驾龄难以确认。现在驾驶员供过于求,有的长期未找到驾驶工作,有的驾一段时间,停一段时间,最终企业一般皆以取得驾证的“证龄”代替“驾龄”。二是实际安全行车里程更难考核,特别是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三是事故情况不全。只要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什么证明都能出。这对目前法规上有特殊要求的,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的选用来说就打了个折扣。因此,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包车管理,严格控制包车牌的发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包车的监管。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租用安全无保障的非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转自:生活安全网(http://anquanweb.com)

6,企业的安全生产六个理念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的六大理念:  1、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观的观念;安全生产就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观念;企业要向社会负责的观念;树立三个观点: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就看努力不努力;没有预防不了的事故,就看工作做到位了没;没有克服不了的不良习惯,就看有没有工夫,有没有为了安全而敢于得罪人的魄力。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3、“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5、“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6、“三个同步”原则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的六大理念:1、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观的观念;安全生产就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观念;企业要向社会负责的观念;树立三个观点: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就看你努力不努力;没有预防不了的事故,就看工作做到位了没;没有克服不了的不良习惯,就看你有没有工夫,有没有为了安全而敢于得罪人的魄力。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3、“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4、“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5、“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6、“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6、“三个同步”原则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7,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哪些版本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弹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 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见附件)的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 (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第二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 、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 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规则 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 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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